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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4-05-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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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楚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巴楚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以本项目为设计项目,无立项批复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100.0%,项目法人为耿德一,******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喀什地区巴楚县
2.项目规模:******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E******
巴楚县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20
500.0
对本项目进行勘察、测量、设计及本工程勘察(测)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成果包含:初步设计(代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勘界报告、组件报批、及项目其他相关附件等,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取批复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类似工程设计业绩,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测绘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含高级)及以上职称,且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须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及以上,需附个人社保缴纳明细按月打印,包含单位缴纳金额和个人缴纳金额)。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年~**年或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其他部分可不提供),投标人成立不足**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新疆日报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局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监管机构:****** ******局
联 系 人: 吴洋 联 系 人: 卓小璐 联系人:****** /
电 话: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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