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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虞城县G343(至诚五路-伊尹大道)排水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0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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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E******D******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公司 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腾飞路碧桂园天麓林湖**号楼**室 1,725,600.00 评审价格:******元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局虞城县G343(至诚五路-伊尹大道) 排水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袁威 二级注册建造师、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张文忠、任惊亚、蒋伟华(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2023】**号”文件中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网》《******网》、《******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否决供应商及原因:******公司因企业营业执照地址与企业资质证书地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地址不一致导致谈判无效。 6.2质疑和投诉渠道: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说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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