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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2024年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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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灵宝竞磋采购-****-**、LBGZ[2024]152-ZC103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5、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LBGZ[2024]152-ZC***-*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公司

 

河南省鹤壁市浚县浚州街道浚州大道与卫河路交叉口东北角麦多商城**楼**号

8500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证书编号

1

灵宝市豫灵镇人民政府**年灵宝市豫灵镇上屯村饮水安全水源保障工程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内容

 

**日历天

赵集坤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翟赞茹(采购人代表)、宁少青、李苏宏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乙方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号文的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缴纳,收费金额:******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本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期(1个工作日)满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一并提交,并以质疑函接受的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电话:************

机构代码证:******MA9F3DU69Y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

联系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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