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公司2024年第十四次产业物资授权公开招标协议库存采购-新兴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公司**年第十四次产业物资授权公开招标协议库存采购-新兴
招标编号:******ZXGS-YZ-B-202414-KJZB-WZ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投标人:
******公司**年第十四次产业物资授权公开招标协议库存采购-新兴(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推荐的中标人候选人 |
投标价(万元) |
******公司******网施工项目乙供材协议库存采购 |
ZXGS-YZ-B-202413-KJZB-WZ-044 |
项目流标 |
/ |
******公司采集建设与改造(乙供材)协议库存采购 |
ZXGS-YZ-B-202413-KJZB-WZ-045 |
项目流标 |
/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人:******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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