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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WLZB-2025007霍山县2025年落儿岭、石家老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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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HSWLZB-******

二、项目名称:********年落儿岭、石家老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三、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隆兴商厦**室52办公用房     

成交金额:******1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项目名称:******霍山县**年落儿岭、石家老屋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服务要求:对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进行有效控制,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等。

服务时间:**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项目总监:周学鑫

职业证书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中心

   址:********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地   址:******38#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中心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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