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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新公寓楼共享洗涤设备合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比选公告(CUPL2025FBX003)

发布时间:2025-02-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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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受中国政法大学的委托,对“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新公寓楼共享洗涤设备合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项目名称:******

3. 采购预算:/万元

4.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中国政法大学昌平校区新公寓楼共享洗涤设备合作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万元

1项服务

新公寓各楼层配置共享洗涤设备(包括滚筒洗衣机、烘干机、洗鞋机),采购人提供水、电、排水基础设施的场地,成交供应商负责洗涤设备的投放、安装和调试,具体安装地点及投放数量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作期为三年,成交后签订一年合同,合同期满采购人可根据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和服务质量按年续约,如不续约则合同自动终止,成交供应商投入的共享洗涤设备**日内撤出学校,逾期未撤出的设备视为成交供应商放弃,******处理。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三、获取比选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人民币500元,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提交文件时间:**年**月**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提交文件地点:******

五、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公司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采购人:中国政法大学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王斌、李倩、卢雪、张书玲、刘晶晶、汪辉

  电    话:******-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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