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配镜中心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中心采购(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中心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JFTP-******
开启日期: **年**月**日9点30分
二、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响应报价:316500.00元
公示期: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院
地 址:********号
联系人:******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号
联系人:******
电 话:******转820
邮 箱:******@qq.com
四、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告。
******公司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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