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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小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1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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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国家数字种植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小麦)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领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交易进场编号:******

1.3项目名称:******

1.4采购方式:******

1.5预算金额:******

1.6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包。

1.7服务期: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

1.8采购需求:一是利用目前主流图片识别技术,建立农作物图片识别系统,对小麦全生育期进行监测,******处理后,系统做出长势诊断,种植指导,产量精准预测。二是以农机的合理调配、高效作业以及智慧化管理为主攻方向,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农机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智能化水平。三是在大数据基础上,开展小麦品质提升精准化调控技术研究与应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政府采购活动。

2.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申请人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公告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2下载地点:******

******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中心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 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前,******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

方式:******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网” 首页 →电子化交易→******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

《******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q/011002/******/service_construction4.html)下载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公告媒体:******网、******网。

6.3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 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单位:************局

地    址:******

联系方式:******

7.2 名 称:******公司

地 址:******肥城市龙山路**号

电 话:******

八、质疑与投诉

8.1线上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 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 在满足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线上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 关要求;线上与书面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 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3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中心

联系电话:******

8.4接受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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