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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肥西县丰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发布时间:2024-12-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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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肥西县丰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AEEFN00319 

二、项目名称:********年肥西县丰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费率:0.45%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年肥西县丰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

服务范围

工程招标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包括该项目图纸审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审查及其他配套建设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等,重点要做好现场工程量核实(附现场简图、照片)、维修质量管理工作。

服务要求

满足磋商文件及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监理服务期限约**天(投标时仅供参考)

服务标准

工程质量合格,达到验收标准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俞华,金淑燕,王礼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二、供应商须知正文,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下午14:**-**:30,节假日休息)******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联系人:******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年肥西县丰乐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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