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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新建部分(第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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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遂昌县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新建部分(第二次)

招标序号:SC2024A038                             

开标时间:**年4月25

招标单位:************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叶云珍  王晓敏  ******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7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1

******公司

金卫言

******.0

合格

**日历天

2

******公司

周晓东

******.0

合格

**日历天

3

******公司

尹楚燕

******.0

合格

**日历天

4

******公司

何法清

******.0

合格

**日历天

5

******公司

尹丽君

******.0

合格

**日历天

6

******公司

刘辉

******.0

合格

**日历天

7

******公司

廖杰慧

******.0

合格

**日历天


公示时间:**年4月26日至**年429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以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局提交投诉书,或者在交易平台中发起投诉(******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管理→投诉),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盖章):******局

备案部门或单位(盖章):******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期:**年4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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