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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和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门集散中心)

发布时间:2024-11-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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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政和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心)已由******局政发审〔202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政和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南平市政和县,由1栋二类多层公共建筑组成。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6层,占地面积447.85㎡,总建筑面积3088.86 ㎡(其中地上 2706.62㎡、地下382.24㎡);建筑高度20.70m,消防高度19.20m,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位于南平市政和县,由1栋二类多层公共建筑组成。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6层,占地面积447.85㎡,总建筑面积3088.86 ㎡(其中地上 2706.62㎡、地下382.24㎡);建筑高度20.70m,消防高度19.20m,具体工程量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50米以下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号),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为小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本项目(标段)******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投标。3、《关于公布**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投标。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通过******中心http://ggzy.np.gov.cn/zh/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人民币 0 元,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号)、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进一步优化提升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 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心http://ggzy.np.gov.cn/zh/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政和县文工路**号工人文化宫(******中心)**楼,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朝阳街 **号**室,邮编:353600

电子邮箱:************@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小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zh/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局

地址:******政和县胜利街**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中心

地址:******政和县朝阳路 8 ******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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