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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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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
中标候选人公示
秦皇岛至沈阳高速公路建昌(冀辽界)至松岭门段特许经营项目咨询服务招标评标工作于**年**月**日在辽宁省沈阳市结束,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预期中标价公示如下:
推荐建议 单位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无。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除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超过时效的异议、或异议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异议,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异议书的签字盖章: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或超过时效的投诉、或投诉书的内容及签字盖章不完整的投诉、或属于《******处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述情形之一的投诉,监督部门将不予受理。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书的签字盖章: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机构将不予受理,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监督部门:******厅直属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
代理地址:******
代理联系人:******
代理电话:******
代理邮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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