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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系统竞争性磋商项目

发布时间:2024-11-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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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院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系统竞争性磋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汇区中山南二路777弄**号楼**室(******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19.497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采购方式:******
4、采购预算金额(投标限价):194,975.00元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院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系统设备采购,包括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交付期: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交付使用。
免费质保期:设备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项目属性:货物类
(具体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按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2根据财库(2016)**号文,报名供应商应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如有询问请于:**年**月**日上午11时前向代理机构提出。
2、现场踏勘:不组织。
3、磋商时间及地点:******
4、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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