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新皖北物流园综合楼一二层装饰设计及园区弱电设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公告内容
皖新皖北物流园综合楼一二层装饰设计及园区弱电设计项目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
一、项目情况
皖新皖北物流园综合楼一二层装饰设计及园区弱电设计项目(采购编号:******
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报价(含税,合计):¥492000.00元
地址:******
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报价(含税,合计):¥471567.81元
地址:******
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公司
报价(含税,合计):¥461282.73元
地址:******
公示截止日期为**年**月**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人:******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公司
**年**月**日
相关招采信息
- [招标]岗集镇拓展区育才苑二期配套附属工程 03月03日
- [中标]京台高速初雨调蓄工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 03月03日
- [中标]2024年包河区部分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03月03日
- [中标]城市绿苑东区56#楼东、西电梯更新 03月03日
- [中标]合肥轨道BH202430地块前期物业服务 03月03日
- [中标]2025年度合肥经开区香怡物业电梯维保服务单位采购 03月03日
- [中标]2024年包河区部分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03月03日
- [中标]杨庙中心卫生院、双墩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 03月03日
- [中标]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03月03日
- [招标]南艳碧湖花园(滨湖前城)A8#一、二单元电梯更新 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