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重点区域社会自管供水小区接收改造项目一标段(EPC)
发布时间:2025-02-18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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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沈北新区重点区域社会自管供水小区接收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备案。以沈北发改审字【20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沈北新区重点区域社会自管供水小区接收改造项目一标段(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沈北新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该项目拟对64个小区的给水设施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包括49个泵房的内装修改造、更换水泵,增加智能远传自控系统及相应附属设施;更换入户水表95841块;翻建室外给水管线26548.1米;更换楼内躺立管53553米;增设支线阀门井等。其中一标段包含:******网改造、道义街道7个小区的泵房改造。智能远传自控系统及相应附属设施7套(1、电气柜改造;2、自控柜改造;3、******网络柜,内设路由器,交换机,UPS以及相应的保护元件;4、四合一多参数仪表(浊度,余氯,电导率以及PH)漏水监测、液位计、除湿器以及门禁;5、摄像机300像素以及相应的系统存储设备6、上述内容相应的线缆及套管。);室外给水管线26548.1米,更换楼内躺立管53553米;小区新建阀门井1018座等,支线阀门井(253)座;入户水表(11579+976+9667=22222)块;更换水泵(39)台;泵房装修面积2593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210101TP****** | 沈北新区重点区域社会自管供水小区接收改造项目一标段(EPC) | 本项目采取EPC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配合服务及相关技术咨询服务等及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到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质保期服务。 | 365 | 不只面向中小企业 | 50.0 | | 4.工期要求:**年**月**日 开工至 **年**月**日 竣工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EPC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施工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4.设计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含)以上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资质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并依据联合体协议承担职责,同时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4)联合体投标不超过2家单位。 6.其它要求:(1)投标人具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上述单位有控股或者被控股关系的机构或单位。各相关单位须同时满足上述要求。(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4)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一方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均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6)联合体各方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被列入黑名单以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8)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 四、投标 | 1.开标时间: **年**月**日 09:30 |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3.******网址:****** | 4.开标方式:****** | 5.开标说明: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综合服务系统(“不见面交易”综合服务系统)http://nmts.lnwlzb.com/bidopening” 进行远程、在线解密。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1.领取时间:**年**月**日 08时00分至**年**月**日 23时59分 2.领取地点:****** | 六、其他说明 | 1.具体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2.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网、******网上发布 | 八、招标人信息 |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姓名: | 于晓姗 | 姓名: | 于晓姗 | 单位:****** | ******公司 | 单位:****** | ******公司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职称: | | 职称: | | | 九、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地址:****** |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号 | 地址:****** | 沈阳市铁西区飞翔路8-**号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于晓姗 | 联系人:****** | 王君君、何超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传真: | | 异议联系人:****** | 何超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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