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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赤壁路小学、赤壁路初中等4所学校新建心里咨询室等功能室采购项目第四包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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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示信息 

裕安区赤壁路小学、赤壁路初中等4所学校新建心里咨询室等功能室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S**号-4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赤壁路小学、赤壁路初中等4所学校新建心里咨询室等功能室采购项目第四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1#楼**室

成交金额:******叁拾肆万伍仟伍佰元整¥:345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吊板顶灯衣柜等。

品牌:国产国产国产等。

规格型号:定制定制定制等。

数量:390平方60盏8个等。

单价:53/平方84/610/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成勇、陶勇、朱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0.51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室 ,联系电话:************。******处理意见有异议,******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局提出投诉。联系人:******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局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地 址:******裕安区振兴财富广场**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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