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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道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

发布时间:2024-1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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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道场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局 ****-******-**-**-47661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项目业主为 ******公司,招标人为******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公司,设计单位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场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建设工程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约150000 万元,工程概算   /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50000万元,本次招标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70815.97平方米,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约26475.91平方米;2#厂房建筑面积约28437.63平方米;3#厂房建筑面积约15301.93平方米;其余为开关站和垃圾房,建设地点:******位于湖州市吴兴区道场乡城南工业园 

2.2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结构、电气、暖通、消防、幕墙、电梯以及室外配套等(不含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约2100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420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投标,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   1   1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信息记录;

(2)******处罚。

******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直接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处罚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 文件精神,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1  17  9  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7.1  人:******公司

   址:****** ******中心大道**号太湖实验室1幢**室

 人:李艳

   话:******

   箱:/

7.2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址:******湖州市田盛街**号

 人: 徐杰、孟青

   话: ******

   箱: /

7.3 监督部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7.4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

服务热线:******

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1213日至20241218******网公示。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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