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安徽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告内容
******公司**年第一批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
招标编号:******AH24-DDQC08-ZB001
一、中标候选人
分标编号 |
包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AH24-DDQC08-ZB001 |
包1 |
******公司**年充电设备组件框架采购 |
******公司 |
******公司 |
|||
******公司 |
|||
******公司 |
二、监督部门
******公司纪委办公室(合规审计部)。
业务监督电话:************
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公司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投标人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投标记录档案”,******网络平台公告,******处理。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司
地 址:******590号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270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8522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招标人:****** ******公司
相关招采信息
- [招标]岗集镇拓展区育才苑二期配套附属工程 03月03日
- [中标]京台高速初雨调蓄工程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维护服务 03月03日
- [中标]2024年包河区部分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03月03日
- [中标]城市绿苑东区56#楼东、西电梯更新 03月03日
- [中标]合肥轨道BH202430地块前期物业服务 03月03日
- [中标]2025年度合肥经开区香怡物业电梯维保服务单位采购 03月03日
- [中标]2024年包河区部分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03月03日
- [中标]杨庙中心卫生院、双墩中心卫生院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 03月03日
- [中标]经济普查数据处理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03月03日
- [招标]南艳碧湖花园(滨湖前城)A8#一、二单元电梯更新 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