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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服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2025-01-1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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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华侨(厦门)******公司 厦门市湖里区坂上社337-**号 6,436,800.00元 99.4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类(华侨(厦门)******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方的要求执行 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上一年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再签订下一年合同。 按照招标文件及采购方的标准执行 6,436,8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高银城
评审专家: 陈庆斯 齐振华 邹加好 左晓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采购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具体标准如下:中标价≤1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1.5%;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8%;500万元<中标价≤10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为0.45%。b.经评审,所有采购标的均为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制造的货物(承建的工程、承接的服务),或者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本单位承建的工程、本单位承接的服务;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属于前述情形的,给予中标人的代理服务费按上述收费标准下调10%。c.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汇款方式提交。收款人全称:******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物业管理服务:4.8119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也未提供资信证明或资格承诺函,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集美工业学校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前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中心综合楼六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志远、黄伟辉、刘彦

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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