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河南省招投标信息 > 安阳县道地中药材数字园区项目(1#厂房)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安阳县道地中药材数字园区项目(1#厂房)施工-评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公司安阳县永和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安阳县道地中药材数字园区项目(1#厂房)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20246179时00分,******中心第******厅(******院内)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项目投资代码

(编号)

E******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公司

******公司

******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3X7X7N38

******MA******

******MA469P2A18

评标总得分/评标权重值

93.50

90.80

89.02

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53元

******.16元

******.57元

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

常红朝

郭可庄

周松洋

质量目标

合格

合格

合格

控制价

******.44元

工期/服务期

**日历天

**日历天

**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1、中标候选人项目建造师(经理)/总监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名

人员

类别

职务

职业资格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常红朝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

2

******公司

郭可庄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

3

******公司

周松洋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商务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公司

69.86

69.86

69.86

69.86

69.86

2

******公司

69.27

69.27

69.27

69.27

69.27

3

******公司

69.57

69.57

69.57

69.57

69.57

4

******公司

67.08

67.08

67.08

67.08

67.08

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信誉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公司

12

12

12

12

12

2

******公司

10

10

10

10

10

3

******公司

6

6

6

6

6

4

******公司

8

8

8

8

8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评委A

评委B

评委C

评委D

评委E

1

******公司

11.6

11.7

12.1

11.2

11.6

2

******公司

11.8

11.6

11.6

11.15

11.5

3

******公司

11.2

11.9

11.5

11.1

11.4

4

******公司

11.7

11.8

11.4

11.05

11.3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商务标得分

信誉标得分

技术标得分

总得分

1

******公司

69.86

12.00

11.64

93.50

2

******公司

69.27

10.00

11.53

90.80

3

******公司

69.57

8.00

11.45

89.02

4

******公司

67.08

6.00

11.42

84.50

八、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

公示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处理办法》(七部委**号令、九部委**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十一、行政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局

行政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

人:朱庆丰

   话:******

十二、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人:安阳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人:狄国庆

   话:******

代理机构:******

人:黄超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