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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龙盛水土新城超充项目社会投资人(第三次)

发布时间:2024-10-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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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新区龙盛水土新城超充项目社会投资人(第三次)

竞争性比选邀请书

(被邀请单位名称)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两江新区龙盛水土新城超充项目社会投资人该项目准备组织实施比选人为重庆两江新区开******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项目资金来自社会资本自筹资金(中标人自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两江新区龙盛水土新城超充项目社会投资人(第三次)竞争性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水土新城、龙盛新城。

2.2项目概况:******为落实《******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发展规划(2022—**年)》(渝府发〔2022〕**号)《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2024—**年)》(渝府办发〔202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须开展加快推进超充设施建设,顺利完成新能源汽车便捷超充行动计划相关任务。本项目拟建82座超充站(水土新城21座,龙盛新城61座),其中31座需建设充储一体化场站(**年13座,**年18座)超充场站数量、设备数量及规格、完成时间等均须按照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比选人要求进行建设,后期具体建设根据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比选人要求进行调整。

2.3本次比选项目投资规模总投资约16000万元,最终以实际投资为准。

2.4比选范围:******选择确定本项目的社会投资人,由社会投资人组建项目管理团队,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勘查、设计、备案、报批报建手续、******网接入手续、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监理、******网,负责合同期内的充电站运维工作。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箱式变压器充站设备、充电设备,运营(行)系统监控设备、辅助服务设施、电气系统和接地保护、运营管理配套、充电站安全设施、10KV高压电缆(******公司批准的线路接入点位至超充站专用变压器之间的电缆)导视和标识标牌等

2.5项目合作期本项目合作期限为**年,时间自场地移交之日(即比选人实际交付场地并提供中标人项目备案所需的材料之日)起计算。项目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具体要求如下:

(1)建设期要求:

2024、**年每个超充场站建设期不超过2个月(即从场地移交之日到超充站建成投用);

②**年1230日之前须完成22座(******公司6座、******公司6座、******公司7座、******公司2座、******公司1座)超充站的建成投用(其中13座为充储一体化场站,具体分布:******公司的30%。充储一体化具体点位的选择可根据场站位置、运营测算情况等进行变更,但实施充储一体化场站的数量不能少于建设场站总量的30%,实施前需报比选人审核)后期按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比选人要求实现超充站充电服务功能融入重庆市数字捷充平台,实现“一键找桩”的智能充电服务

③**年超充站的建成投用根据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比选人的要求完成

注:以上**年和**年超充场站数量、设备数量及规格、完成时间等均须按照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比选人要求进行建设,超充基础设施建设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均须符合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年)》的要求。具体场站实施方案需报比选人审核通过后实施。后期具体建设标准根据两江新区管委会及比选人要求进行调整。申请人需考虑可能出现的风险。

(2)运营期:超充站建成投用即进入运营期。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一个标段。

2.7 其他:中标人独自承担本项目运营工作和运营过程中的一切费用,自担经营风险,对项目的经营状况自负盈亏。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比选要求申请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内容

3.1.3 申请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内容。

3.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参加比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2内容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竞争性比选邀请书及竞争性比选文件由比选代理机构20241014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各受邀请单位的邮箱。

4.2 申请人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410151200分前电子邮件的形式将问题发送至老师(邮箱:************@qq.com,邮件内容应为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纸质原件的扫描件以及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超过此时间规定,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不再受理申请人的质疑。

4.3 比选人应于202410151800分前将书面澄清、修改送达申请人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10161400202410161430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0161430,地点:******中心(地址:******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竞争性比选邀请书后,请于202410151800分前将竞争性比选邀请书接收确认回执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邮箱邮箱:************@qq.com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两江新区开******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公司

重庆两江知寓投资******公司

 址:******重庆两江新区协同大道协同创新区明月湖产学研合作基地**号楼

联系人:******老师

 话:******

 

比选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峡路**号8幢四单元1-**号

联系人:******老师

 话:******

 

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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