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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中心村面貌提升(含邻里中心改造)项目(EPC)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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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村面貌提升(******中心改造)项目(EPC)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JFB******

二、项目名称:************中心村面貌提升(******中心改造)项目(EPC)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      

成交金额:******97.00%(换算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中心改造)项目(EPC)

施工范围:******20万平方米,******中心村面貌提升部分:分片区推进房屋外立面修复、******院绿化清洁及五小园整治;同时启动会馆村红色场景氛围焕新,包括主千道IP形象植入、重要节点主题墙绘、******处红色艺术装置、稻田区域诗书装置、环池塘区域环境提升等内容。******中心改造提升部分:外部,立面改造刷新,门面更新,增加无障碍通道设施

施工工期:********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深化**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闵婕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福兰、廖军、张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叶集区洪集镇人民政府

   址:******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公司

地 址:******38#三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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