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寨村和美乡村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RX******
二、项目名称:******林寨村和美乡村体育健身器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地址:******1911商务楼26栋**室
成交金额:******245000.00元(贰拾肆万伍仟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军霞、军霞、新起点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JX-696T、JX-S1004、XQD-QQ112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1套、1套、1套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第一轮报价为:21000.00元/套、8000.00元/套、1900.00元/套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具体单价以第一轮报价与最终报价同比例下浮。 |
五、评审专家名单:******林彬、吴丽娟、陈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局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六安市恒生阳光城68栋A座**楼1206-**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局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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