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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梧林君澜度假酒店改造工程(重新招标)补充通知(一)

发布时间:2025-02-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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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梧林君澜度假酒店改造工程(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晋江市梧林君澜度假酒店改造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晋建施招******,现就投标人疑问的回复如下:

、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1: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条款号4.1.9中: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或③依法取得的施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总承包合同。

请明确:投标人如若提供③依法取得的施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总承包合同,此类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要求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要体现“装修装饰分部工程的合同额280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指标。

回复:要求体现

问题2:定标办法中1.2 投标人过往荣誉。投标人承建内容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获奖情况【限于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承建内容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获奖情况【限于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即增加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鲁班奖,鲁班奖是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奖项,评选标准严格,国家优质工程奖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组织评选,也是工程类权威奖项,另外其奖项评选范围也涵盖装饰装修工程等多个领域,目前市面上总承包项目大多含有装饰工程,理应符合加分要求。建议将“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纳入评分项,既能提升评标标准的权威性与全面性、公平性,又能精准反映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质量管理水平。

回复: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将近80%为室内装修装饰,其他专业所占比例较小。根据《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年修订版)及《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年修订)规定,“国家优质工程奖”和“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主要从项目整体进行考察,并非主要针对装饰装修工程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系根据建设部建办[2001]**号文件和**年**月**日建设部的通知精神,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立全国建筑装饰行业最高荣誉奖。晋江梧林传统古村落承载着文化遗产活化与现代文旅融合的使命,对本项目施工单位选择提出较高要求。因此将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公共建筑装饰类)作为定标办法中过往荣誉的评分项。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3节 定标办法前附表中“子要素1.3 纳税信用等级”的评审标准是:“根据投标人获得信用中国载明的投标人纳税信用等级A级次数进行评议。”******局公告**年第**号《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机关每年**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局每年度对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一次。请问,若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上查询到同一年度有2条及以上记录的,是否按一次计取?

回复:按照信用中国上查询到页面上载明的实际记录次数计取。

问题4: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业绩合同为建筑装饰装修专业承包合同或者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合同的合同总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是否就是满足本项目单项招标控制价2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业绩的要求?

回复:类似业绩定义详见补充通知事项第10项。

问题4:是否能提供总平面图

回复:详见本通知附件。

问题5:请明确开工时间。

回复:开工时间在合同签约时由招标人予以明确。

问题6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3节 定标办法前附表中“子要素1.2 投标人过往荣誉”的评审标准是:“以获奖证书载明的获奖年度为准”。因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按年度分两批组织实施,两年一并评选并公布表彰。**年度中国建筑装饰协会文件《中装协[2023]**号》对应的获奖项目在获奖证书载明的获奖年度为二〇二三~二〇二四年度。请明确获奖证书载明的获奖年度为“二〇二三~二〇二四年度”是否也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要求。

二、补充通知事项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按下表修正

18

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内容:******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及智能化工程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智能化工程需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备注:①本工程若需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但中标人不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则该服务业务允许分包。②投标时,投标人应按闽建筑〔2012〕**号文及闽建筑〔2013〕**号文要求执行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工程选用建机一体化企业,但无需提供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如有分包,中标后分包合同需到主管部门备案。

2、定标办法中,2.1类似工程业绩按下表修订

2.1类似工程业绩数量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其中:(1)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2)类似工程业绩应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3)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或③依法取得的施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总承包合同;(4)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为施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总承包合同,则该业绩应能体现装修装饰分部工程的合同额不得低于2800万元。

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5. 其他要求:  /

①提供符合要求的3个及以上业绩得100分;

提供符合要求的2个业绩80分

其余得60分。

 

 

10%

3、专用合同条款3.1.(10)按如下内容修订。

①承包人在依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开展施工之前,需向发包人呈交相应厂家提供的授权文件。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和内容含有电梯、空调、消防、供配电、供水、智能化等专业工程的,则必须向发包人提供免费的操作人员培训课程,直至操作人员可以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为止,并要求专业承包人直接向发包人提供保修服务,但不能免除承包人的责任;同时,承包人还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保修期满之后的设备维护维修的计划和优惠的收费承诺;

②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积极配合向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各提供施工现场的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

③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

④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⑤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办理,并承担责任和相应费用;

⑥发包人需要时,可对施工做出某些限制和配合要求,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做出必要的配合,并承担可能因此而引起工效降低需增加的费用。承包人应将施工用水设计图纸和详细的说明书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以便审查和批准。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必须符合晋江市有关安装、使用及维修的规定,承包人对所使用的供水设施的设计、安装、维修和管理负责,并确保其安全可靠;

⑦承包人应负责在施工场地内的道路上布设限速、禁停等标志、标牌,并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疏散汽车、行人交通,其费用和责任由承包人负责;

⑧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⑨施工前,承包人应认真研究设计图纸内容,考察施工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对施工区域内各监测断面的基层表面高程进行测量,并将结果报送监理工程师核查;

⑩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若有发现设计图纸缺陷,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并立即停止缺陷部位与设计图纸错漏和矛盾的施工,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承包人应当服从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的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合理调动资源,保障工期目标的实现,保证设备调试和系统联调的顺利进行;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视同当日缺勤,项目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课以违约金10000元,项目技术负责人无故缺席的,每人每次课以违约金5000元;

?承包人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用经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

a.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

b.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c.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

d.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

e.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

f.与投标书及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

g.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

?承包人应有防备临时断电措施,现场配备备用发电机,在临时断电时能够提供施工电力,由此产生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应予以充分考虑,非发包人责任造成的断电引起的工期延误及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承包人应配合完成消防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其他主管部门综合验收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验收整改等工作内容;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16]**号)应加强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组织管理规定;

?按照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以及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或者满足工程需要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按照消防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检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签章确认,并对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负责;

?承包人应保证项目顺利验收,提供满足验收标准所需各项检测报告;

?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号)、******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号)、《******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泉人社[2019]**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建施工项目深入开展创建无欠薪项目部活动的通知》(晋政办[2017]**号)、《晋江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企薪联办[2019]**号)规定,创建“无欠薪项目部”,落实施工项目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管理,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承包人须对本建设工程项目编制总进度统筹计划(网格或横道图),如有分包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说明对各分包单位的管理协调,把自身承包的内容及分包的内容,统筹安排在总进度计划中,进行协调、调度、控制、配合,******网络图(含横道图)应按建设工期要求整体考虑各阶段工期,明确各分包项目内容的插入施工时间及完成时间点,负责召开分包单位协调会;

?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应用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建[2021]**号)的规定;

4、专用合同条款3.5按以下内容修整: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可分包的内容。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主体结构工程。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及智能化工程。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具体分包内容中标后由双方协商填入;如有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等“一体化”服务业务需具备“建机一体化”服务业务资格;智能化工程需具备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且分包单位需经发包人同意。其他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6、专用合同条款14.2修正为“工程结算由招标人委托符合规定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评审结论经中介机构审核项目,其结算价以中介机构审核意见为准”

7、本项目定标办法5.4修正为“5.4 定标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从进入定标票决范围的其他定标候选人中,由原定标委员会采用原定标方案规定的票决方式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①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拒不签订合同的;

②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

③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投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通用本数据补正表新增下列内容

12

《通用本》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2节“评标办法和标准”的“综合评估法”

增加:8.4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投标人不按要求澄清或无法作出合理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8.4.1 投标报价的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清单综合单价存在负数的除外);

8.4.2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数量或单价存在负数的(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存在负数的除外);

8.4.3投标报价“人工、材料设备、机械汇总表”中的其他材料费合计金额占工程造价比例明显异常的;

8.4.4投标报价文件固化时间或清单固化时间存在明显异常的;

8.4.5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作出澄清的其他情形。

13

《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具体内容详见专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之第2节的格式3“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第7项类似业绩按下表修正

7

4.1.9

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项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合同金额在2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其中:(1)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以及交通运输用房;(2)类似工程业绩应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3)类似工程业绩合同类型为以下类型之一:①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合同;或②依法分包取得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合同;或③依法取得的施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总承包合同;(4)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合同为施工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的总承包合同,则该业绩应能体现装修装饰分部工程的合同额不得低于2800万元。

2、“类似工程业绩”应附上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1)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是指:   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若有)、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3)若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或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3、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4、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与上述第2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上述平台没有载明竣工验收日期,或上述第2项竣工验收证明没有签署竣工验收日期的,其业绩不计。

5. 其他要求:  /

10、通用本补正数据表文本位置修正至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三节技术文件之后。

11、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第3章第3节-定标办法-编列内容中各子要素证明材料要求提交的相关资料,按顺序编制于《定标要素响应情况表》后,定标委员会仅对前述编制于《定标要素响应情况表》后资料进行评审,不对前述未按本项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进行评审。

12、招标文件中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与《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年版)》重复内容删除,投标人应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年版)》及本项目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其中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按附件1修正。

13、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09时30分。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50220


附件一

 

格式3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格式应采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我省规定的格式。

 

注: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报价XML格式电子文档,并由电子交易系统生成投标报价PDF或OFD格式文件,经投标人确认后加盖电子单位公章,供评标委员会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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