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安徽省招投标信息 > 马鞍山市巢马、宁安铁路涉铁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马鞍山市巢马、宁安铁路涉铁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巢马、宁安铁路涉铁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项目编号

E*-**-*******

标段名称

马鞍山市巢马、宁安铁路涉铁道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标段编号

E*-**-*******-1

招标人

******局

项目统一代码

****-******-**-**-649315

最高限价

******.00

代理机构

******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2025/2/18 9:00:00

计划工期

总服务期105日历天。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测绘、涉铁专项方案设计、前期咨询和规划方案设计;涉铁专项方案设计文件编制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涉铁专项安全评估及全部专题研究;涉铁专项安全评估通过审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附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和平大道745

投标价(元)
/费率(%

******.00

项目负责人

徐耀灯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道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勘察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工期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

联合体牵头人: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康庄路9号、联合体成员: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

投标价(元)
/费率(%

******.00

项目负责人

林金坤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道路桥梁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

技术负责人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无技术负责人要求

质量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技术负责人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企业获奖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企业业绩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8:**-**:00,下午2:**-*: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2、******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局市场监督科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人:******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