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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灾后重建项目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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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件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灾后重建项目已由******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财政自筹,行政监督部门为******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号) 文件规定,进入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
    2.2 控制价(估算价):391.54 万元,最终发包价格368.047 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施工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局 
    (3)项目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主要为修复小金溪栏杆总长 2923m,其中:修复左岸栏杆1387m;修复右岸栏杆1536m;******处,总长103m;安装打入式Gr-B-******处,总长103m;******处,总长91m;******处750mm 过水涵管(长10m),总长20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国家行业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其他要求:(1)******中心(http://218.5.222.64:9005/)平台 上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查询。******处领取中 标通知书,并在领取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未按要求的时间领取 中标通知书或提交履约担保和签订施工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中标资格且追究其责任。(2)履 约担保应以现金(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形式提交,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91.5394万元,K值为6%,发包价为******元,发包价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3.3 其它要求: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时起至**年**月**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网站:******中心
    4.3 ******网址:******
5.中标人选取办法
    5.1 交易时间:**年**月**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
6.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宁德市蕉城区金涵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

                                       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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