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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白佛桥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售楼部、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标段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3-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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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武侯白佛桥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售楼部、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标段比选评审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成都武侯白佛桥站TOD综合开发项目(一期)施工售楼部、样板房精装修工程标段

比选

******公司

比选人联系电话

028-******

开选地点

成都市天府大道中段**号地铁大厦**楼**室

开选时间

202203089:30:00

公示期

20220309-20220311

比选最高限价(元)

******.68

中选候选人及排名

中选候选人名称

参选报价(元)

经评审的参选报价(元)

综合得分

第一名

******公司

******.48

******.77

99.50

第二名

******公司

******.66

******.95

98.25

******公司

******.17

******.46

97.12

其他参选人(除中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参选人名称

参选报价(元)或否决参选依据条款(参选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比选文件评审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经评审的参选价(元)或否决参选理由(参选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比选文件实质性内容、******处有问题等)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公司

******.65

******.94

92.86

******公司

******.30

******.59

86.54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1.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并将盖章质疑文件送达比选人比选人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征集应征活动。

2.参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审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3.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不予受理。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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