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45中科学城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公告内容
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45中科学城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45中科学城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025ALLBZ0000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26日
开标日期:**年02月18日
45中工业区分校扩建项目、45中科学城校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院
地址:************中心A座**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贰拾陆万叁仟捌佰元整(******.00元)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中设计周期**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无
招标人名称:******
地址:********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肥市庐阳区濉溪路**号(蓝钻尚界)B座**楼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号(蓝钻尚界)B座**楼,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处理有异议的,******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金凤,联系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