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区2024年大建设市政道路项目监理服务
公告内容
庐阳区**年大建设市政道路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区**年大建设市政道路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
招标项目编号:******2025ALLBZ00002-1
招标方式:******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1月26日
开标日期:2025年02月18日
标段名称:******庐阳区**年大建设市政道路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
标段编号:******2025ALLBZ00002-1
庐阳区**年大建设市政道路项目监理服务-1标段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地址:********号和一花园综合楼**室
投标费率:49.00%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具体以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为准。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
招标人名称:******
地址:********-**轴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号(蓝钻尚界)B座**楼
项目负责人:解工
联系电话:******0551-65633269
公示期: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4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号(蓝钻尚界)B座**楼,联系人:******解工,联系电话:**********-****3269。
******处理有异议的,******局(庐阳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