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家发镇2023年联网路二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网路二标段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3FW0394(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号)
二、项目名称:南陵县家发镇2023******网路二标段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3幢***-***铺
成交金额:******746257.37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2023******网路二标段 施工范围:******1条路,路线总长为1.437km,建设内容包含土方、路基、路面、交通附属工程等。 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项目经理:吴淑芹 执业证书信息:皖******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胜荣、杨小妹、何贤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
收费金额:******89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
(二)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三)无效投标单位:******
(四)成交单位业绩:无。
(五)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陵县家发镇人民政府
地 址:******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A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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