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金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后溪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
公告内容
文件编号 | E******Z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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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 职称,不要求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3 月 **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808/)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2022 |
开标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厅 |
开标方式 | 待定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否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莆田市金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后溪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
答
疑
纪
要
(一)
招 标 编 号 :E****** 招 标 人:仙游县游洋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公司(盖章)
日期:2024年03月06日
福建省莆田市金钟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项目一期工程(后溪流域生态修复与治理) 答疑纪要(一)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 词语定义:“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 1 年” 更正为:“1.1.4.5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 2年”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 1 年,逾期完工违约金3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更正为:“(2)全部逾期完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 2 年,逾期完工违约金3000元/天,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满**年。” 更正为:“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满2年。”
二、注:本答疑纪要(一)与招标公告、******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
招 标 人:仙游县游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3月06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