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城西幼儿园室内外玩具、学生课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泾县城西幼儿园室内外玩具、学生课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GK-******
二、项目名称:******泾县城西幼儿园室内外玩具、学生课桌椅及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云坛信息******公司
供应商地址:********号城市公馆B地块商业1幢1619
中标金额:******贰佰玖拾玖万元整(******.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贰佰玖拾玖万元整(******.00元)
评审总得分:85.2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覆面) 品牌:华森葳 规格型号:KB6-VN021-V05 数量:495张 单价:45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玉顺、陈前玲、李金征、钱玮、黄跃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
2.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不满意,******局(地址:********号、电话:************)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局
地址:******宣城市泾县桃花潭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先生、*先生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