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市政道路退让空间提升改造项目
公告内容
主城区市政道路退让空间提升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主城区市政道路退让空间提升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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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czgc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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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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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琅琊西路**号建设大厦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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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春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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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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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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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田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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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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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1年5月10日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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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 ******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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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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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0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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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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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忠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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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 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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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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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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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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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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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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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联合体牵头方: ******公司 联合体成员方: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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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联合体牵头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联合体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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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5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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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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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张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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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 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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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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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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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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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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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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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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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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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3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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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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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陈文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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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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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注册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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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日历天) |
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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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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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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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等 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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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2021年5月12日至2021年5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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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执行2020-**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服务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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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17900元(包含专家评审费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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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下午2:**-*: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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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 ******厅 ,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一楼 ,联系人:****** 王工,联系电话:****** ******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