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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台江区市政管理所灯泡厂地块周边道路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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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公司      灯泡厂地块周边道路      灯泡厂地块周边道路,具体详见采购人采购文件、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为准。      本项目工期为自收到开工单之日起**日      王志坚      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洪林伟、 李模灿、 詹旭、 俞开寿、林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供应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 ①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00%;100(万元)~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7%。(1)-2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谈判报价人资格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1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公司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谈判小组审查,不符合谈判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1”序号3“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处理。

(2)经谈判小组评议,******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的谈判资格性审查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谈判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采购结果确定日期:**年**月**日(项目编号:******

5、备案编号:******

6、项目经理:(陈云、陈美娇、黄丽婷、张秀鸿/******)、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刘东宏、游莲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台江区市政管理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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