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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二期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片一)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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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年度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二期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片一)**年度崇阳县天城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二期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片一)于**年**月**日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崇阳开标一室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局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公司 ******公司 ******公司
投标报价
(元)
******.44 ******.9 ******.22
投标报价备注 / / /
质量(如有) 符合国家及湖北省有关土地整理项目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天)
(交货期、服务期)
60 60 6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库明慧 刘太生 吴开进
证书名称 建筑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水利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 鄂****** 鄂****** 鄂******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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