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福建省招投标信息 >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一期)开发项目配电新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一期)开发项目配电新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项目概况 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众创孵化园(一期)开发项目配电新建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1梯4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283.******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①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叁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2)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邀请招标,请受邀单位前来报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