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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孙伯镇创建齐鲁样板示范区规划方案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4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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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概况:******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孙伯镇创建齐鲁样板方案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领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82315时00 (北京时) 前提交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

1.2 交易进场编号:******FC-ZC-******-01

1.3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孙伯镇创建齐鲁样板示范区规划方案  

1.4 采购方式:******

1.5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75万元。

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1.6 采购需求:完成肥城市孙伯镇创建齐鲁样板示范区规划方案

1.7 服务期限:90个工作日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3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6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即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下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

、获取采购文件

3.1 公告时间:**年**月9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2下载地点:******

******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费注(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 (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磋商文件

3.3 方式:******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3.4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4.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82315时00(北京时间) 。

4.2 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网”首页电子化交易→******厅”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厅-投标人操作手册》******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政府采购→我是供应商(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q/011002/******/service_construction4.html)下载查看。

、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6.1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2 公告媒体:******网、泰安市公共资******网。

6.3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单位:******肥城市孙伯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7.2 采购代理机构:******

 址:********号301

电话:************

八、质疑与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监督部门:******中心,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经理  联系方式:******2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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