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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信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西牛镇、大阿镇、铁石口镇等11个乡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4-09-11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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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西牛镇、大阿镇、铁石口镇等11个乡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西牛镇、大阿镇、铁石口镇等11个乡镇)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招标于2024091109:30时在******中心信丰分公开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共4家投标单位递交了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报价

资审是否通过/废标原因

1

******公司&******公司联合体

13386.12

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通过

2

******公司&******公司

13386.12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通过

3

******公司&******(集团)******公司

13386.12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通过

 

4

******公司&******公司

13386.12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通过

 

经评标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了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一排序人

******公司&******公司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陈章祥;设计负责人:缪晶广;施工负责人:陈章祥

投标报价

13386.12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第二排序人

******公司&******(集团)******公司

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彭雯清;设计负责人:潘书通;施工负责人:彭雯清  

投标报价

13386.12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第三排序人

******公司&******公司

主要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周黎明;设计负责人:肖涛;施工负责人:刘源

投标报价

13386.12万元

其中(1)设计费:105万元。

2)工程施工承包费:约13281.12万元,具体金额以信丰县财政审核预算造价基础上下浮7%报县政府审批后作为初始结算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日,公示起始日期为:**年0912日-**年0914日。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按照《******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号)的规定和程序。本次招标不接受无利害关系个人投诉,投诉人必须是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施工企业或其联合体单位,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公司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处理。否则不予受理。向如下单位投诉:

行政监督单位及投诉电话:******信丰县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

人:******公司  

联系人:******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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