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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道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外配套基础设施(二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5-01-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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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
工程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道**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项目
标段名称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道**年老旧小区改造一期工程外配套基础设施(二标段) 编号 TP******
建设单位 ******局 联系人 (受理异议联系人):王梓恒 联系电话 ******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 建设地点 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道凤鸣社区、龙山社区、玫瑰社区。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公司 ******.790元 234 合格 95.1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霍军达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2 ******公司 ******.050元 234 合格 94.52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丛日华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3 ******公司 ******.640元 234 合格 94.12 市政公用工程(燃气工程除外)施工总承包叁级 侯艳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截止时间 ****-**-**
填报单位 ******公司 联系人 郝红梅 联系电话 ******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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