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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XQ202308004-X04]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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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硅基光电产业园项目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锡新数投备[202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招标人为 ******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二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以西,吴都路以北,景贤路以南,朗新科技以东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5762.99m²。包括地下汽车库、1#******中心、2#******中心、3#高层研发、4#高层研发、6#高层厂房、7#高层厂房、8#高层厂房、9#高层厂房、10#高层厂房、11#书屋、12#风雨连廊及室外配套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5488平方米,最大高度约95.75米,最大单跨约 13.5米。本项目总投资约180000万元。(注:本工程是采用装配式新型技术建设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2.1.3 合同估算价:13800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0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2 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大型土石方、桩基、土建、精装修、智能化、幕墙工程、建筑亮化、水电、消防、暖通、道路、雨水回用、室外综合管线、景观(含海绵城市)、绿化(含屋顶花园)、景观照明以及电梯、擦窗机、充电桩、光伏设备等。 ,采用装配式的房屋建筑(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无锡市装配式建筑项目设计阶段技术论证意见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三年(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范围内合同价≥ 80000万元或单项工程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含改造类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经发包人加盖单位公章认可的人员变更申请表。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时间至本工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首日计算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上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或者施工合同上所注为准,如两者不一致的情况以面积大的为准。******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3/02/27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处罚的;

自2024/02/27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11/27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3.3条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5)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投标担保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6)联合体单位下载招标文件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环节)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公司)。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年**月**日 17:00 **年**月**日 23:59 
6.2 获取方式:******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9:30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心、******网、******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项目业主)、******公司(代建单位) 
代理机构:******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和风路**号新发汇融广场G栋(**号楼)**室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梁清路**号龙山大厦**室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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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周华婷 
联系人:******
吴轶群、章宸玮 
电话:******
******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jhra******@163.com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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