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区溪口镇班溪中心村集聚点二期工程-空气源、光伏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心村集聚点二期工程-空气源、光伏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心村集聚点二期工程-空气源、******局以项目代码****-******-**-**-134182批准建设,******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气源、光伏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招标范围:******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交货,与总体工程进度同步。
2.4交货地点:******
2.5质量要求:所供设备必须满足供货要求,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要求:合格。
2.7最高投标限价:******元。
******中心村集聚点二期工程-空气源、光伏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空气源热水机组货物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光伏设备供货单位仅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人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联合体各方。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资格要求但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中出具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gbweb/login)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4.2 ******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月**日16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09时00分】。
6.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公司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中兴东路***-*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城路**号
联系人:*******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监督部门: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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