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重庆市招投标信息 > 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堰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已由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861603)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九龙坡区大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占地29.3亩,总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拟建设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服务、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3978.42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等内容,以及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管线迁改和临时及永久水、电、气实施等。配合办理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验收等相关手续,以及相关协调工作,配合完成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协调因工程建设需要的城市管理、环境保护、交通等手续办理,向发包人提供临时办公设施,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工程竣工验收等直至交付发包人接收使用、质量保修,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设计服务: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BIM、装配式、海绵、绿建、节能、人防、智能化、景观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深化设计(不含设备设施)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和设计论证等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包括设计驻场服务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如设计方案调整、设计优化、方案对比和设计概算等工作),装修设计(室内+公区)、******中心(如有)、绿化景观设计包含方案和效果图。设计工作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设计任务书进行限额设计。各阶段设计成果必须经过招标人审定后方可实施。

2)工程施工:完成招标人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用水用电、场平土石方、建筑、结构(含钢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消防、强弱电、电梯、装配式、人防、车库划线、装饰装修(含二次装修)、边坡挡墙、绿化景观、******网、场内道路、灯饰工程、生化池、门窗栏杆、涂料保温、幕墙、******中心(如有)、入口周边人行道改造及道路接驳、项目周边环境挡墙及放坡、相应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3)施工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 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智慧工地、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产权办理、质量保修及对第三方单位进行管理协调等。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和负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7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施工工期:****** 7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招标人不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①、②两项设计资质之一即可: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截止日前5年内,指2020**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4.1.2.1业绩类型要求: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1个工程总承包业绩;

2)具有☑ 1个设计业绩、☑ 1个施工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分工一致。

☑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4.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民用建筑工程

工程规模:******42000平方米及以上。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由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电子图纸等资料。******网(www.cqggzy.com)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网(www.cqggzy.com)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网(www.cqggzy.com)******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 **:**:**(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 **:**:**(北京时间)******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http://ggzyjyjgj. cq.gov.cn)、******网(https://www.cqggzy.com)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前进支路**号*-*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上丁商务楼**-**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人:******
丁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年**月**日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