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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十堰高新区建设大道(知行高中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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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十堰高新区建设大道(知行高中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 办理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HBYY-202212S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9

3、项目名称:******十堰高新区建设大道(知行高中段)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37.82(万元)

6、最高限价:1721.08(万元)

7、采购需求:

本项目道路全长约350米,起点为大运路,终点接园区一路延长线。道路红线宽40米,其中两侧车行道宽各12米(双向六车道)、两侧人行道宽度6米(2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中央绿化带4米,两侧红线后退绿化区域各20米。配套排水、照明、绿化、综合管沟等设施。

8、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部分面向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3%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3、人员要求:①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②拟派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③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资格且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以下任意 1 项 业 绩(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①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7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7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业绩(①、②项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网址链接);③单项合同设计费不低于 50 万元的市政道路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3:0023: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通)或 办理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年**月**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年**月**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使用手机版 CA(标证 通)或办理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 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 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郧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郧阳经济开发区长岭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步行街**号2栋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庆莉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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