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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303062401852001秦皇岛市抚宁区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双盲评审)(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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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金额:******
    下浮率:
    费率:
    单价:
    优惠率:
    优惠价/入围价: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依据《河北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要求,详细规划包含单元和街区两个层级。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起**年,如遇不可抗力或因国家政策调整造成审批时间延长的情况,服务期限以《抚宁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最终成果审批完成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省关于市县级国土空间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的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给招标代理单位。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请采购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书面合同签订。 2.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3.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 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按合同约定履行。 4.合同签订后将 电子版同时上传至秦皇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心完成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退还工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十、附件

    ******网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采购办,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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