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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宛陵湖东湖水闸位置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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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宛陵湖东湖水闸位置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宛陵湖东湖水闸位置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105

成交金额:************.00

评审报价:******.00

评审总得分:96.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信息

备注

1

宣城市宛陵湖东湖水闸位置北侧河道驳岸修复工程

东湖公园河道北侧驳岸采用5层阶梯式格宾笼挡土墙支护,因长时间受宛陵湖水流冲击,******网箱发生断裂,部分驳岸垮塌,局部驳岸后部护坡产生大面积滑移、坍塌。现需对其进行维修。

90日历天

严梦

水利水电二级建造师证:皖******
安全生产考核B证:皖水安B******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志祥、刘泽清、杨舒枝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12592.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局、******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123楼,联系电话:************ ******。也可在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处理意见不满意,******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123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局

******公司

20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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