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立医疗机构介入类耗材采购项目第2包中标结果公告
公告内容
一、项目编号:******AHYZ-CG-******-2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公立医疗机构介入类耗材采购项目第2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号
中标金额:******陆拾伍万叁仟壹佰柒拾玖元叁角壹分(小写:653179.3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微导管(Headway)、可控导丝(Fathom)等 品牌:美科微先、波科 规格型号:各型号、各型号 数量:9根、9根 单价:4000.00元、4.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慧、权霞良、张新芹、常宏伟、王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0.40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期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号楼8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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