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陕西省招投标信息 > 铜川市新区金福巷(咸丰东路-金裕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铜川市新区金福巷(咸丰东路-金裕路)提升改造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3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新区金福巷(咸丰东路-金裕路)提升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新区金福巷(咸丰东路-金裕路)提升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供应商提供**年或**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4)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截止至谈判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提供书面说明及承诺,加盖供应商公章)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可查询的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提供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厅(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网站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11)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一)******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根据《******局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铜财采资[2021]**号,供应商免费领取采购文件后,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签字盖章后发回代理机构邮箱******@qq.com即可)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