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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需求公示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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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受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金消采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公司受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就金华市消防救援支队**年度消防器材装备(第一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公开招标文件意见征询稿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金消采G******

二、征求意见范围:******

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限制性和排他性;

服务要求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评审细则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意见递交截止时间:2025-03-04 17:00:00

意见递交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和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请于20250304日下午17时00分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qq.com(附相关资料扫描件),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意见接收机构:************公司

联系人:******郑志浩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各潜在供应商、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必须是真实、有依据的,并应注明有异议的原文或章节,以及所依据的相关法规制度。

潜在供应商须在书面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同时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有关专家提出建议和修改理由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的专业证书复印件(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证书或职称证书、工作证明等),并告知联系电话等通讯方式。

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本公告第二项规定方式回复建议和修改理由的,将不予接受。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处理。

五、注意事项:

******网站及浙江******网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

对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处理。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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