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民族学院2025-2027年基建、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院2025-**年基建、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院2025—**年基建、修缮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采购基建、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服务内容******院2025—**年基建、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7.2供应商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7.3供应商的注册登记地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外的,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7.4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等级: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有效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5供应商与采购人或与为采购人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或附属机构无任何利益关系(提供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要求
1.履约时间(服务期):三年,项目委托一事一签。
2.履约方式:******
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缴纳。
4.服务地点:******
5.报价要求:参照《******局、******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分别对基本审计费、效益审计费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价编制(或审核)费等进行下浮报价。
6.付款方式:******
7.其它要求:供应商成交后采购人不确定最低工作量。
8.验收方法及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号文)的要求、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和响应文件及合同承诺的内容进行验收。
9.成果提交形式:提交相关报告的电子档和纸质文档,具体要求最后合同约定。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年**月**日16:00(北京时间),递交文件为盖单位印章后的PDF彩色文件。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逾期发送视为无效。接收电子邮件邮箱为******@qq.com)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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