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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平高级中学体育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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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高级中学体育场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平高级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P-GC-******-01001

2.2项目名称:******

2.3建设地点:******

2.4建设规模:******1780平方米;结构类型:钢结构框架;层高:一层5米,夹层3.6米;建筑高度:10.15米;建筑功能:室内篮球场、健身房、卫生间、洗浴间等内容,具体见图纸及清单;

2.5工期要求: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签发的日期为准);

2.6质量目标: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该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其保修;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628.88823万元;

2.10评标办法:参照合理低价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投标人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5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下载地点:************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

******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190900分(北京时间)。

5.2******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址:******10

联系人:******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2号楼315

联系人:******

  话:******

8.异议受理

1)监督单位:******

     监督电话:************

     地址:******345

2)异议和投诉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2号楼315    邮编:271000

8.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异议答复不满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向监督单位投诉。

8.5异议提出人提出异议或投诉人提出投诉时,应依法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及法律依据。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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